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推動畜牧業綠色循環發展
一,大力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市、區、旗)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液體糞肥機械化施用。對畜禽糞污無害化全部還田利用的養殖場(戶)實行登記管理,不需申領排污許可證。完善畜禽糞污肥料化利用標準,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在種植業生產中施用糞肥。(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農牧循環發展。加強農牧統籌,將畜牧業作為農業結構調整的重點。農區要推進種養結合,鼓勵在規模種植基地周邊建設農牧循環型畜禽養殖場(戶),促進糞肥還田,加強農副產品飼料化利用。農牧交錯帶要綜合利用飼草、秸稈等資源發展草食畜牧業,加強退化草原生態修復,恢復提升草原生產能力。草原牧區要堅持以草定畜,科學合理利用草原,鼓勵發展家庭生態牧場和生態牧業合作社。(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徑。
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以農用有機肥和農村能源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完善扶持政策,嚴格執法監管,加強科技支撐,強化裝備保障,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要求: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由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健全工作機制,督促指導畜禽養殖場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要求:加強財稅政策支持。啟動中央財政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實施種養業循環一體化工程,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以果菜茶大縣和畜牧大縣等為重點,實施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鼓勵地方政府利用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對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裝備實行敞開補貼。
地方財政要加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投入,支持規模養殖場、第三方處理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糞污處理設施,積極推廣使用有機肥。
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設立投資基金,創新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等負責)
重點:健全績效評價考核制度。以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有機肥還田利用、沼氣和生物天然氣使用等指標為重點,建立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績效評價考核制度,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
農業農村部、環境保護部要聯合制定具體考核辦法,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開展考核。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開展考核,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建立激勵和責任追究機制。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有機肥資源化利用的意見》的決策部署,規范畜禽糞污處理,降低養分損失,促進種養循環,協同推進氨氣等臭氣減排,降低糞污處理環節溫室氣體排放,提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為畜牧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提供技術支持,全國畜牧總站會同農業農村部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導委員會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基本原則
1.堅持立足畜牧業發展實際。綜合考慮畜產品有效供給、畜牧業發展基礎、環境保護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改造提升,合理選擇經濟性較好的處理技術。
2.堅持種養循環發展。以畜禽糞污就地就近還田利用為重點,完善輕簡化處理設施設備,推動提高規范化還田水平,降低糞污處理和利用過程中的養分損失。
3.堅持因地制宜細化要求。各地要充分考慮區域資源環境特點,逐級細化畜禽糞污處理設施和工藝要求,積極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技術模式。
關鍵技術
1.低蛋白日糧配方技術。參照《仔豬、生長育肥豬配合飼料》(GB/T 5915-2020)和《產蛋雞和肉雞配合飼料》(GB/T 5916-2020),在確保不影響生豬和家禽生產性能和產品品質的前提下,合理添加氨基酸和酶制劑,降低日糧中粗蛋白質含量,提高飼料氮利用效率。
2.優化畜舍清糞技術。采用干清糞工藝的畜禽養殖場戶,若原有舍內清糞頻率較低,可適當將清糞頻率增加1-2次/天,減少糞尿在舍內停留時間;采用水泡糞工藝的畜禽養殖場戶,選擇深坑貯存或淺坑貯存工藝,必要時配置地溝風機,每頭育肥豬日均糞污產生總量不超過0.015立方米。
3.生物發酵床養殖技術。采用稻殼、鋸末、碎秸稈等作為生物發酵床墊料,定期在墊料上噴灑微生物菌劑。家禽養殖可采用原位和網下生物發酵床,墊料中稻殼占比不超過30 %,墊料厚度不低于40厘米,需定期翻耙發酵床,翻耙次數每周至少1次,保證墊料和糞污充分混合。北方蒸發量大的地區,羊養殖可采用原位生物發酵床,墊料厚度不低于15厘米,不用翻耙,清糞間隔非冬季不超過40天,冬季不超過60天。
4.圈舍排出空氣凈化技術。對于機械通風的密閉式畜舍,在排風風機外側安裝噴淋裝置、濕簾等濕式凈化設施,通過噴灑弱酸性或含有次氯酸鈉等氧化劑的液體進行過濾,其中酸性洗滌液pH值控制在6以下;或將畜舍排出空氣通過生物質填料進行過濾,生物質填料主要由木屑、秸稈等制成。現有研究表明,采用空氣凈化技術可降低排出空氣臭氣強度50 %以上。
5.液體糞污覆蓋貯存技術。包括固定式覆蓋貯存和漂浮式覆蓋貯存。固定式覆蓋指在液體糞污貯存設施上加蓋或覆膜,應配備氣體通風口或氣體回收處理裝置,以防止易燃氣體的積聚。漂浮式覆蓋指采用幾何形狀的塑料覆蓋片、蛭石等可漂浮物,宜用于降水較少區域表面積較大的液體糞污貯存設施。
6.液體糞污酸化貯存技術。通過添加酸化劑降低液體糞污pH值,將氮素以較穩定的銨鹽形態保留在糞污中。常用的酸化劑有硫酸、過磷酸鈣等,調節pH至5.5-6.5,酸化后的液體糞污需繼續貯存發酵。現有研究表明,當糞污pH值小于6時,可減少氮損失50%以上。
7.固體糞污密閉漚肥技術。根據固體糞污含水量,適當添加木屑、碎秸稈等物料,保證成堆。選擇適宜地點進行密閉厭氧發酵,漚肥期應不少于60天。漚肥時宜選擇向陽、地勢較高、相對平坦的空地,底部需進行防滲處理,四周用塑料膜等密封或覆土,同時做好防雨處理。
8.固體糞污密閉堆肥技術。包括反應器堆肥和膜堆肥。反應器堆肥發酵時間不少于7天,發酵過程中產生的臭氣統一凈化處理。膜堆肥宜對場地進行硬化,堆體上方覆蓋膨體聚四氟乙烯膜,將臭氣截留在堆體中,底部定期通風,發酵時間不少于14天。
9.堆肥生物基除臭技術。在條垛式、槽式好氧堆肥密閉車間,通過排風風機將空氣送入生物基濾床底部,經過水分膜吸收以及微生物作用等過程實現排出空氣凈化。生物基濾床一般采用堆肥腐熟產品和木屑等生物質材料制成,含水量50%-65%,在凈化空氣的同時實現氮素回收。現有研究表明,該技術可降低臭氣排放強度90%以上。
10.液體糞肥覆蓋式施用技術。采用噴施、澆施、沖施、淋施、條施、滴灌施等方式,將液體糞肥施用于土壤表面后,宜及時翻耕入土,減少糞肥在土壤表面停留時間,減小與空氣接觸面積。還可通過注射式等施肥方式,將液體糞肥施用于土壤表面以下3-35厘米。
注意事項
1.做好源頭減排。指導養殖場戶減少用水量,嚴格執行飼料添加劑使用標準,規范獸用抗菌藥和消毒劑使用,減輕后端糞污處理壓力。
2.提升處理水平。按照《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GB/T 36195-2018)進行處理,因地制宜確定貯存和處理設施規模,做到設施規模和還田利用間隔時間相匹配,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定期維護管理,確保安全有效運行。
3.強化糞肥利用。加強畜禽糞肥檢測,注意總結不同區域、不同作物畜禽糞肥施用數量、時間和方式,避免因過量施用和不當施用對植物生長造成影響。來源:國務院新聞 全國畜牧總站